1、電網頻率:我國電力系統的標稱頻率為50Hz ,電能質量監測裝置正常頻率偏差允許值為±0.2Hz,當系統容量較小時,偏差值可放寬到±0.5Hz,標準中沒有說明系統容量大小的界限。供電局供電頻率的允許偏差:電網容量在300萬千瓦及以上者為±0.2HZ;電網容量在300萬千瓦以下者,為±0.5HZ。實際運行中,從全國各大電力系統運行看都保持在不大于±0.1HZ范圍內。
2、三相電壓不平衡:電力系統公共連接點正常電壓不平衡度允許值為2%,短時不得超過4%。標準還規定對每個用戶電壓不平衡度的一般限值為1.3%;電壓偏差:35kV及以上供電電壓正負偏差的值之和不超過額定電壓的10%;10kV及以下三相供電電壓允許偏差為額定電壓的土7%;220V單相供電電壓允許偏差為額定電壓的+7%~10%。
3、公用電網諧波:6~220kV各級公用電網電壓總諧波畸變率是0.38kV為5.0%,6~10kV為4.0%,35~66kV為3.0%,110kV為2.0%;用戶注入電網的諧波電流允許值,應保證各級電網諧波電壓在限值范圍內,所以國標規定各級電網諧波源產生的電壓總諧波畸變率是:0.38kV為2.6% , 6~10kV為2.2%,35~66kV為1.9%,110kV為1.5%。